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聊市监字〔2019〕49号
关于评选2018年度聊城市专利奖
和学生发明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全市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全社会发明创造活动积极开展,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聊政办发〔2016〕13号)(以下简称《专利奖励办法》),决定开展2018年度聊城市专利奖和学生发明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聊城市专利奖的申报和推荐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或个人须是聊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组织以及户籍所在地是聊城市的居民(包括持有聊城市居住证的非本市居民)。
2.专利项目由专利权人独自完成或与他人合作完成,非转让所得。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报专利奖时所有专利权人要出具书面同意报告,并协商指定其中一个专利权人进行申报。
3.申报专利应为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已获授权并在授奖年度内维持有效权利,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4.申报专利应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在本市已经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5.申报专利未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
6.同一单位(聊城大学和市医院最多可申报6项,聊城市供电公司最多可申报4项)最多可申报2项。
(二)材料要求
申报市专利奖,须填写《聊城市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专利基本信息、专利质量评价、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技术先进性评价(设计要点及理念表达)、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获奖情况及主要附件目录等(技术领域范围参照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专利权属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全套文本)和专利权有效性证明(如:专利登记簿副本)。
2.申报单位的法人证明或者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新增销售额、新增利税、新增出口额等经济指标;社会效益证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公章。
4.特殊产品相关市场准入证明。特殊产品是指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物实验、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市场准入证明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
5.报奖专利为实用新型专利的需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6.有助于评价专利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利检索报告、鉴定证书等)。
7.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需提交专利奖权利人知情同意书(附件3)。
(三)推荐程序
申报项目必须有推荐单位。
专利权人按照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后,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或者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由上述部门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也可由市市场监管局认定的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单位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推荐单位在组织申报中要严格掌握标准,认真筛选,重点选择具有重大发明意义和符合产业政策及市场前景好的专利项目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和有关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专利奖励办法》及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推荐工作。
2.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聊城市专利奖申报书》应清楚完整、突出重点,其它申报材料、证明材料按照清单顺序附于其后,签字盖章后一并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具体包含:①《聊城市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100M。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3.各推荐单位对市专利奖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出具推荐函(附件4)及推荐项目清单(附件5)。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以及各专利权人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单位、市级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省驻聊城科研单位和企业可以直接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上述推荐、申报材料)。
4.专利奖申报单位和个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二、关于学生发明奖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聊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在校学生(大学本科以下,含本科)凡获得国内专利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申报:
1.2018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被授予国内发明、实用新型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权属明确,无法律纠纷。
(二)材料要求
1.《聊城市学生发明奖申报书》(附件6)及电子版;
2.专利权属及有效证明(如专利登记簿副本);
3.专利公告文本复印件(专利证书文本);
4.省级以上信息服务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查新)报告;
5.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
以上材料需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推荐单位需提供《汇总表》及电子版。
(三)报送程序
申报学生发明奖的人员将材料准备齐全后报送到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由县级局初审后统一报送到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9年8月30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聊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地 址: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101号
联系人:冯志敏
电 话:0635—8519830
电子邮箱:lczscqcjk@sina.com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5日